不應再被忽視的器樂教學-音樂論文
從2000年開始研制的國家音樂課程標準《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到2012年1月正式出版的《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這一教學理念開始有所轉變。兩個版本都將音樂實踐置于音樂教學的重要位置,提出了“重視音樂實踐”,甚至出現(xiàn)“強調”音樂實踐的用詞。
然而,無論從新課改實施十年以來的實際情況看,還是從2011版課標的課程內容設置規(guī)定來看,]奏樂器尤其是]奏中西管弦樂隊樂器幾乎還只是停留在文本概念上。中小學音樂教材中關于中西樂隊樂器的知識,主要靠課堂講解來傳授。而作為教學主體內容的中西器樂作品的音響體驗,主要通過聆聽欣賞來進行。除極少數(shù)學校外,中西管弦樂隊樂器的實踐教學基本與音樂課無緣,器樂教學實際上仍處于弱勢或缺失狀況。2011年版課標雖強調]唱]奏的重要性,但在課程教學內容中,有關器樂]奏教學內容的表述卻并非如此。其主要表現(xiàn)在:1—2年級的]奏教學是“學習常見的課堂打擊樂器”,不學習其它類別的樂器;3—6年級的]奏教學是“學習豎笛、口琴、口風琴以及其他課堂樂器的]奏方法”;7—9年級(初中)“能夠選擇某種樂器,運用適當?shù)腯奏方法表現(xiàn)樂曲的情緒,力求用優(yōu)美的音色進行]奏。”⑥由此,意味著整個小學階段的樂器“]奏”都不接觸中西管弦樂隊樂器。初中階段的器樂學習規(guī)定也相當“曖昧”,“能夠選擇某種樂器”和“運用適當?shù)腯奏方法”的表述,基本將器樂教學定位在模糊不清、可有可無的狀態(tài)之中,缺乏對教學的實際指導意義。如此規(guī)定,中小學音樂課程器樂教學的現(xiàn)狀和前景便可想而知了。
在我國現(xiàn)行中小學音樂教育體制中,如果說器樂學習還有所存在,也主要被劃歸在學校的課外活動中,由學校組織各類樂團或課外器樂興趣小組來進行。然而,課外活動顯然不在現(xiàn)行課程標準的研制和實施范疇之內。更普遍的情況是,無論課內外,絕大多數(shù)學?;究床坏綐菲鞯挠白?。長期以來,少年兒童器樂學習的重任主要由社會音樂教育來承擔,構成了一種十分獨特、耐人尋味的基礎音樂教育長期“景觀”——一方面,學校音樂教育缺失器樂教學;另一方面,器樂教學在社會上辦得紅紅火火,長盛不衰,甚至成為一種高收益行業(yè)。
應當看到的是,在課標的內容要求和現(xiàn)行中小學音樂教材里,無論其教學內容是音樂要素的講解,還是音樂作品的聆聽欣賞,中外經典器樂作品都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從這一規(guī)定中可以發(fā)現(xiàn),課標一方面在“感受與欣賞”中要求3—6年級學生能夠認識常見的中國民族樂器和西洋樂器,能夠聽辨其音色;另一方面,卻在3—6年級的“表現(xiàn)”中排除中西樂隊樂器的學習。那么,這種純粹通過語言介紹和音色聽辨來了解認識常見的中西樂器,教學的實際效果如何呢?
筆者做過一個測量。在2011年北京某大學音樂學院本科專業(yè)招生時,錄音藝術專業(yè)復試考試科目為:聆聽一段管弦樂片段,模唱主旋律并辨別指出擔任主旋律]奏的樂器音色。測量的統(tǒng)計結果為:1.樂器音色判斷:完全正確率為40.91%;模棱兩可、不能做出肯定回答的占45.6%;完全錯誤的占13.6%;2.主旋律模唱:根據(jù)評分標準,完全準確(90分以上)、基本準確(70—90分)、誤差較大(50—70分)及完全錯誤(50分以下)”四個等級尺度進行統(tǒng)計,結果為:完全準確的占15.9%;基本準確占27.27%;誤差較大占43.18%;完全錯誤的占13.6%。
如前所述,在現(xiàn)行中小學音樂教材中,中小學課本都有器樂基本常識內容。在音樂欣賞教學中,器樂作品的聆聽和欣賞更是主要內容。按教學目標,經過這一貫制的音樂課堂教學,學生理應至少從書本上基本掌握管弦樂隊樂器常識并能夠辨別樂器音色,更何況這些報考音樂院校的考生應該是其中音樂學習方面的佼佼者,不辨常見樂器音色、不懂基本器樂常識本不應該成為普遍現(xiàn)象。根據(jù)長期對中小學音樂教學狀況的調查,中小學生在器樂常識、識讀樂譜、音響辨別和體驗能力等方面的欠缺是一個普遍現(xiàn)象。這一現(xiàn)象引發(fā)出如下值得思考和探究的問題:
?。保鳂方虒W對于音樂審美能力的形成有何價值和意義?
?。玻疄槭裁次覈A音樂教育不重視或缺失器樂教學?教育發(fā)達國家中小學是如何看待和實施器樂教學的?
?。常笔Я似鳂方虒W的音樂課在音樂審美能力的培養(yǎng)和提高上能夠達到國家音樂課程標準所要求的教學目標嗎?
?。矗n堂講解傳授音樂知識與通過器樂學習實踐掌握音樂知識,哪種效果更好?
?。担绾卧谥行W音樂課堂有效開展器樂教學?
針對以上問題,了解一下國外基礎音樂教育的狀況,將有助于揭示我國基礎音樂教育器樂教學現(xiàn)狀和關于器樂教學在思想認識、觀念以及教學內容要求上的偏差所在。
據(jù)調查,北美、日本、歐洲等發(fā)達國家的中小學音樂課程均十分重視音樂實踐,將音樂]唱、]奏作為音樂課程內容的核心,通過]唱]奏音樂作品,使學生在操作學習中獲得對音樂藝術表現(xiàn)形式和內容的接觸、感知和認識,在音樂表]實踐過程中獲得對音樂藝術審美特征的體驗、領悟和理解。以美國為例,其國家音樂課程標準中有9項內容標準中⑧“獨立地和與他人合作]唱一套各類曲目”,“獨立地和與他人合作]奏一套各類曲目”在排序中位列前兩位,首先強調的是音樂表]實踐,從]唱]奏的親身參與中體驗,在表]實踐中審美?熏足見其對參與、表現(xiàn)、實踐的重視與強調。
筆者通過考察美國弗羅里達州、明尼蘇達州、新澤西州若干公立中學發(fā)現(xiàn),音樂課教學中普遍重視]唱]奏。樂理視唱和音樂常識等教學內容與]唱]奏實踐密切結合。從4年級開始,學校便設置了合唱、樂團選修課。以新澤西州的西溫莎一所公立小學為例,該校有按照不同程度和類別劃分的5個樂團,包括:小樂隊?熏爵士樂隊,交響樂團初級,交響樂團中級,室內樂團,所學樂器都是西洋管弦樂隊樂器。除了每周一節(jié)常規(guī)音樂課之外,學生要在藝術選修課組中任選一個課程。每個學生都可以根據(jù)自己的興趣喜好和掌握程度自行選擇課類和樂器。學期或學年結束時,學習者便可以獲得相應成績或學分。這種選課體制和模式在小學、初中和高中很普遍。不同的是,高中已經沒有通常的音樂必修課,全部是合唱和器樂合奏選修課。
由此不難理解,為什么在美國的普通中小學里經??匆妼W生們或拎著小提琴、背著長笛小號大提琴在校園里往來穿梭的景象了。盡管以專業(yè)的[光來看,這些普通學校學生的]奏技能技巧水平不能算高。但無論是學生還是老師,他們之所以仍然能在樂器的教和學當中不嫌不棄、樂此不疲,家長們對自己孩子的樂器學習給予贊賞和支持。筆者認為,這里面滲透著一個重要的教育思想:音樂是人類的重要精神財富,每個學生都有享受這一財富的權利,都有認識、重視、珍視這一財富的義務;每個人都有基本的音樂潛能,學校音樂教育的任務是充分認識到這一點,通過有效的教育途徑挖掘、培養(yǎng)這種能力,引導學生通過參與、表現(xiàn)、合作,獲得愉悅的審美體驗,促進人格健全,使生活更加美好,讓音樂伴隨孩子們的成長乃至整個人生。有了這樣的音樂教育理念,任何以專業(yè)[光和要求來對待大眾音樂素養(yǎng)的普及和提高無疑都顯得苛刻,任何以專業(yè)名義無視少年兒童學習權利和義務公平則更是一種狹隘。
對上述音樂課程體系和模式進行分析,可將其特點歸納為:1.器樂]奏是感知、體驗、理解音樂的重要途徑,是音樂課的重要教學內容;2.所有學生都應該獲得同等的器樂學習機會,只有這樣才能體現(xiàn)真正意義上的面向全體學生,即我們所提倡的素質教育精神;3.器樂教學從學生的興趣愛好和個性特點出發(fā),由學生自主選擇,各取所需,充分尊重學生的個性和志趣;4.體現(xiàn)了音樂學習的循序漸進原則。5.體現(xiàn)了在操作中體驗、從實踐中審美、從音樂本身出發(fā)學習音樂的原則。
反觀國內的中小學校,通常僅一些辦學條件好的城市學校有學生樂團或合唱團。進入樂團是許多學生及其家長為了升學加分的功利性選擇,而且只有少數(shù)藝術特長生才能進入樂團,享受音樂表]的權利。也因為如此,樂團在技能技巧上有相當?shù)囊蠛烷T檻,大多數(shù)學生只能望“樂”興嘆,沒有權利參與并享受親自]奏音樂所帶來的樂趣,甚至在校幾年都少有機會現(xiàn)場聆聽自己學校樂團的]出。因為這些樂團的主要目的和功能是作為學校體現(xiàn)“素質”教育的窗口,是用以歡迎新生、畢業(yè)典禮、為重要來訪客人]出、參加各類比賽、對外交流等等。換言之,是為學校創(chuàng)“品牌”、爭榮譽而設,與大多數(shù)學生的直接關系不大。
長期以來,由于我國中小學校音樂課堂器樂教學的弱勢狀況,無論是把學習樂器作為一種藝術修養(yǎng)的廣大少年兒童,還是希望走上藝術道路的全國藝術類高考的絕大部分音樂考生,都只能夠通過社會音樂教育的渠道學習樂器。社會上名目繁多的培訓班、藝術學校以及私人家教,容納、承擔了絕大多數(shù)少年兒童的器樂學習需求。這種巨大的需求關系形成了一個收益可觀的商業(yè)產業(yè)鏈,成為中國音樂教育的一個十分奇特的現(xiàn)象:一方面,義務教育體制內的音樂課將器樂教學拒之門外;另一方面,社會音樂教育中的器樂教學卻辦得紅紅火火,生意旺盛,長盛不衰。這應該算是一種“中國特色”的音樂教育現(xiàn)象了。體制內器樂教學的這種弱勢狀況是中國基礎音樂教育真正的“無作為,不作為”原因所在之一。
以上國內外基礎音樂教育現(xiàn)狀調查、比較和分析,是本文提出問題和強調中小學音樂課器樂教學的現(xiàn)實依據(jù)。由此,筆者進一步提出,從少年兒童生理特點、心理認知、興趣愛好、音樂知識、技能和能力相互關系的角度出發(fā),中小學音樂課都應該真正做到以聆聽、]唱、]奏相結合,以參與、表現(xiàn)、實踐為核心,以器樂教學為重要內容和途徑。
根據(jù)認知發(fā)展理論,知識的獲得、智能的發(fā)展是個體主動探索、適應、操縱環(huán)境的結果,是個體進行學習、發(fā)明與發(fā)現(xiàn)的過程。教育的真正目的并非在于增加知識,而是通過創(chuàng)設充滿智慧、能夠刺激和激發(fā)兒童探究興趣和行為的環(huán)境,讓兒童自行探索,主動學習。這就要求教育者在教育過程中注意發(fā)揮學生的主體性,避免知識的強行灌輸,而是設法向兒童呈現(xiàn)能夠引起他們的興趣、具有挑戰(zhàn)性的材料和目標,充分發(fā)揮兒童的主觀能動性,依靠自己的力量解決問題。國內社會音樂教育和國外學校音樂教育的大量實踐已經證明,針對少年兒童的身心發(fā)展特征與規(guī)律,以動手操作和實踐為主要模式的課堂教學,比以聆聽為主要模式的課堂教學更加具有良好的教學效能。
我國國家課程標準關于3—6年級的]奏教學只學習豎笛、口琴、口風琴以及其它課堂樂器,將中西管弦樂隊樂器排除在外的規(guī)定是缺乏生理、心理學依據(jù)的。如果說十年前的國家課標在這一點上尚缺乏足夠的認識,那么作為2011年出版的音樂課標再出現(xiàn)這一科學依據(jù)不足的內容規(guī)定,就很不應該了??陀^而論,新版音樂課標的設計思路可謂無懈可擊,但落實在“課程內容”中,卻全然看不到其規(guī)定中所體現(xiàn)的音樂學習認知特點的心理依據(jù)之所在。在國家綱領文件中,這種設計思路與內容規(guī)定之間巨大差異所造成的后果,看來只能由又一個十年乃至幾十年的下一代學生來承擔了。
在2000年開始研制音樂課程標準的時候有一種觀點:音樂課太注重知識和技能,由此導致學生喜歡音樂不喜歡音樂課。課程改革就是為了淡化知識技能,即便學習,也僅僅點到為止,突出學生自由、感性、即興性的“玩”音樂。正是這種觀點,成為當時影響甚至左右課標研制思想的主流觀點。十年過去,當回顧和反思這段改革歷程及其所取得的成效的時候,我們應該認識到,這種觀點是當時在對現(xiàn)代國際音樂教育思想理論以及實踐未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的情況下,國內一些學者對音樂學習的一種誤解。也正是這種誤解,導致了課程實踐上的走極端。2011年出臺的課程標準也已從文本上對這一問題進行了糾偏。
應該認識到,音樂藝術,作為人類智慧的結晶,人類文化的一個重要類別,歷經數(shù)千年發(fā)展歷史,形成了或完備或各具特色的知識、技能體系和傳承工具與方式,不僅閃耀著人類感性的火花,同樣也是人類理性光芒的體現(xiàn)。音樂教育的目的則是學習、掌握、運用、發(fā)展這一體系并使其代代相傳。音樂學習過程與其他學科領域的科目一樣,有著明確的學習目標和內容要求,遵循著特有的學習規(guī)律,需要學習者付出必須的腦力、體力和時間。作為一門基礎教育階段的必修課程,音樂課程目標的實現(xiàn),絕非一個“興趣”、一個“玩”字、一個“點到為止”可以淺易地理解和概括得了的。筆者一直堅持,探究學生為什么不喜歡音樂課,不應拿音樂知識和技能開刀,而應該從教學策略、教學方法、教學效能和教師本身的素養(yǎng)和能力去尋找答案。
事實上,學習、掌握和運用音樂知識和技能的過程,就是挖掘、培養(yǎng)、提高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過程。而音樂審美的過程,也即是運用音樂知識和技能的過程;音樂審美教育的過程,即是通過音樂知識、技能的學習,形成音樂審美能力的過程。無容置疑,音樂課程最有效的途徑就是要通過音樂表現(xiàn)實踐將所學知識和技能遷移轉化為音樂審美能力。在課堂上講授樂理知識所達到的成效,斷不能和通過學習]唱和]奏實踐達到認知、理解和運用樂理知識的效果相比。在這一點上,不僅有現(xiàn)代心理學和教育學理論所提供的理論依據(jù),有發(fā)達國家提供的教育實踐借鑒,我國社會音樂教育的實踐也給學校音樂教育提供了可以學習借鑒的榜樣。
誠然,課程標準關于器樂學習的規(guī)定可能考慮到我國廣大地區(qū)經濟、文化、教育發(fā)展水平現(xiàn)狀和不平衡差異的現(xiàn)實,希望能夠更加符合國情,為各個中小學的音樂課程教學要求留有自主的空間。然而,國家課程標準,作為社會和國家發(fā)展一定階段,在人才培養(yǎng)方面所設定的一種理想目標和模式,應該基于現(xiàn)實而高于現(xiàn)實,為教育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提供空間和高度。其課程內容的規(guī)定和要求,一方面要考慮教育水平的現(xiàn)實狀況,從實際出發(fā),顧及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既然是“標準”,就應以國家現(xiàn)實和未來發(fā)展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培養(yǎng)為出發(fā)點,所制定的目標更應該著[于未來和國際先進教育水平的現(xiàn)實。根據(jù)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教育快速發(fā)展的現(xiàn)實,如果按現(xiàn)在音樂課程標準的內容要求,可以預見,在不久的將來,其內容規(guī)定必將落后于發(fā)展現(xiàn)實,“標準”的價值和意義也將無從全面體現(xiàn)。事實上,現(xiàn)在國內有些中小學在器樂教學的觀念和教學實踐上已經走在前面了。這是一個頗具挑戰(zhàn)性的現(xiàn)象。
根據(jù)以上分析和觀點,筆者提出如下改革建議:
?。保行W音樂課教學應該以音樂表現(xiàn)為出發(fā)點和核心,實施以“參與”和“表現(xiàn)”為主的實踐教學模式。
?。玻鳛橐魳匪囆g表現(xiàn)的重要形式和內容,器樂教學應該是中小學音樂課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西方管弦樂隊樂器或各民族各具特色樂器的學習,應該是器樂教學的主體。將包括中西方管弦樂隊樂器以及各民族樂器的學習明確寫進國家課標內容中是切實可行的。
3.應將音樂知識的傳授、音樂作品的欣賞與包括器樂在內的音樂實踐密切結合,真正做到音樂教學的知行合一。
4.器樂實踐不應只是少數(shù)藝術特長生的權利,而應該成為每個學生都可以選擇的學習權利。
?。担母铿F(xiàn)行的音樂課和課外音樂活動相分離的狀況,將音樂課與合唱團、樂團等課外音樂活動有機融合在一起。
?。叮畬唱、]奏實踐活動的內容與地方和少數(shù)民族音樂的學習密切結合起來,為民族音樂文化的傳承提供有效的平臺和途徑。
基礎教育是付不起試錯糾錯的時間成本的,如果不及時果斷地進行改革,那些實驗版在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在2011年出版的音樂課程標準中也會同樣出現(xiàn);器樂教學仍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學生“喜歡音樂不喜歡音樂課”的現(xiàn)象將仍然存在;提高審美能力,塑造完善人格,傳承民族音樂文化也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標準制定者的一廂情愿,真正的素質教育的春天就會越來越遙不可及。最為關鍵的是,我們的下一代再也承受不住這些“實驗”之重了。
文章來源于《人民音樂》雜志2012年第8期
欄目分類
- 2025年中科院分區(qū)表已公布!Scientific Reports降至三區(qū)
- 2023JCR影響因子正式公布!
- 國內核心期刊分級情況概覽及說明!本篇適用人群:需要發(fā)南核、北核、CSCD、科核、AMI、SCD、RCCSE期刊的學者
- 我用了一個很復雜的圖,幫你們解釋下“23版最新北大核心目錄有效期問題”。
- CSSCI官方早就公布了最新南核目錄,有心的人已經拿到并且投入使用!附南核目錄新增期刊!
- 北大核心期刊目錄換屆,我們應該熟知的10個知識點。
- 注意,最新期刊論文格式標準已發(fā)布,論文寫作規(guī)則發(fā)生重大變化!文字版GB/T 7713.2—2022 學術論文編寫規(guī)則
- 盤點那些評職稱超管用的資源,1,3和5已經“絕種”了
- 職稱話題| 為什么黨校更認可省市級黨報?是否有什么說據(jù)?還有哪些機構認可黨報?
- 《農業(yè)經濟》論文投稿解析,難度指數(shù)四顆星,附好發(fā)選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