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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母語音樂教育的實施論教師素質的培養(yǎng)-藝術論文

作者:山東省日照市藝術學校-徐曙光來源:《文學教育》日期:2012-08-02人氣:885

 所謂母語音樂,是一個借喻的說法,主要指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代代傳承的傳統音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母語音樂是指我國各民族的音樂,它是指民族或一定的文化和社會集團中所共有并被繼續(xù)傳承的音樂總體。從狹義上說,民族音樂是扎根于各民族生產勞動和社會生活中的具有該民族的音樂形態(tài)特征的傳統音樂。母語音樂客觀上屬于人類各民族文化中最美、最感人、最富有完整人性內涵、最富于生活氣息和民族個性形象的音樂文化范疇,是人類音樂藝術的最偉大的成就之一。

母語音樂教育則是指“以中華文化為母語的音樂教育”,即要以中華民族歷代生產斗爭、社會生活中所形成的文化為深厚基礎和廣闊背景而進行的音樂教育。從歷史的角度,包括從出土的約8000年前的遠古樂器到先民樂舞;從民歌集成的《詩經》、《楚辭》到漢魏樂府;從唐代大曲、宋代詞調到南宋雜劇、元代雜?。粡拿髑逅浊鹱忧?、皮黃腔到“五四”以來的近現代新傳統優(yōu)秀音樂文化;從地域的角度,我國幅員遼闊,南北和東西的地理條件的差異成為民族民間音樂豐富多彩的原因之一,形成既有南北的音樂風格并存更有這些風格特征的交融體的民族民間音樂;從民族的角度,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燦爛的音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創(chuàng)造的,而且每個民族的音樂文化都具有獨特的、不可替代的風格;從體裁的角度,既包括民間音樂、文人音樂、還包括被封建統治者所利用的宮廷音樂以及在宗教行事中所唱奏的宗教音樂的某些優(yōu)秀部分。

總之,母語音樂是中國音樂文化的歷史積淀。以中華文化為母語的音樂教育,提倡的是教育中的文化傳承,是文化整體傳承中的音樂傳承。

然而,在實施母語音樂教育的具體實踐中,實施的效果往往受到多方面的制約。除了母語音樂課程資源庫的建設因素,音樂教師的自身因素也極為重要。例如:從音樂教師的知識結構上看’可能受到教師自身本體性質的束縛,支持性知識的影響與實踐性知識的限制,而與進行母語音樂教育所需的知識能力有偏差;從音樂教師對課程的理解上看,受到狹隘的課程觀念的禁錮等等。所有這一切都對實施母語音樂教育的教師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如何應對新的學習方式、新的課程內容,是教師能否盡快適應新課程的關鍵;如何培養(yǎng)一支高素質、高質量、適應母語音樂教育需要的中小學音樂師資隊伍,是值得我們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筆者試從以下四個方面闡述實施母語音樂教育對教師素質提出的要求。

一、教育觀念的培養(yǎng)

新課程千變萬化,音樂教師的變化乃是核心的變化。音樂教師要在原有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反思,使自己的教學行為得到新的升華。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我們應把新課程的教學理念始終貫穿其中,使我們所培養(yǎng)的學生準確地理解新課程,坦誠接受新課程的理念,把它轉化成學習的動力并付諸于學習實踐。傳統教學中的知識傳授重視對“經”的傳授,忽視了“人”的發(fā)展,同時忽視了民間音樂作為文化的傳承。新課標要求教師要以人為本,呼喚人的主體精神,重視人的發(fā)展和創(chuàng)造,著眼于人的培養(yǎng)。因此,教學的重點要由重知識傳授向重學生發(fā)展轉變,改變被動傳承的學習方法,強調主動、自主、具有創(chuàng)見的學習方法。在教學過程中要更加重視學生的整體、全面、均衡發(fā)展’從單純知識記憶、傳承、模仿表演的教學方式轉向對學生個性及創(chuàng)造能力和綜合素質的培養(yǎng),在母語音樂的語境中,盡量發(fā)揮學生的聰明才智,調動學生探索的主動性,而創(chuàng)造性的母語音樂活動正是學生在母語音樂文化的氛圍中,使其整體素質得到提高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創(chuàng)新精神的培養(yǎng)

創(chuàng)造能力的培養(yǎng)是時代發(fā)展的要求,是國際競爭的要求。許多國家都把創(chuàng)新人才的培養(yǎng)作為教育發(fā)展和改革的主攻方向。隨著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逐步深人,培養(yǎng)創(chuàng)新能力己成為新課程對教師的一個重要要求。而學生創(chuàng)新能力的培養(yǎng)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教師能力的提高,只有教師在教學實踐中改變傳統教育觀念、教學方式,才能培養(yǎng)出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的學生。要培養(yǎng)教師具有開拓、進取、創(chuàng)新的精神,使他們能根據母語音樂課程資源存在的不同情況和任務的需要以及環(huán)境的狀況,樹立新觀念,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采取新方法,提出新方案’開創(chuàng)新局面。

創(chuàng)新精神主要體現為丄思想開放,視野開闊,及時掌握國內外音樂教育的最新理論和最新動向,理解它們的精神實質,加以吸收、消化,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教學中應用、推廣。1在教學的同時,能積極探索、研究如何發(fā)揮母語音樂教育在素質教育中的特殊作用。3、積極進行教學改革,從教學內容、教學形式、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等方面研究如何用最易于為學生所理解的方式來教學生認識母語音樂,逐漸形成有自己特色并行之有效的教學模式,激發(fā)學生的表現欲望和創(chuàng)造沖動,在主動參與中展現他們的個性和創(chuàng)造才能,使他們的想像力和主動創(chuàng)造性思維得到充分發(fā)揮。

三、能力與實踐的培養(yǎng)

所謂能力,是指運用于實際工作的各種技能和藝術。為了適應新課程觀下音樂教師進行母語課程資源開發(fā)的需要,音樂教師必須正確掌握并靈活運用各種技能和藝術。因此,音樂教師在業(yè)務上’要強調以下幾個方面的能力與實踐的培養(yǎng):

1.獲取信息的能力。當今的社會是信息的時代,誰能盡快獲取信息,誰就能贏得時間。信息的獲得、信息的加工和處理是教師的基本功。

2.有較強的教學能力。如組織教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板書能力,彈唱能力,教具操作能力以及多媒體教學能力。

3.開展地域性音樂活動的能力。如組織民俗采風、走訪老藝人、組織校校間的母語音樂課程資源交流、開展有地方特色的文藝活動等,能獨當一面,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創(chuàng)編能力。

4.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從事教育科研是教師提高業(yè)務水平必不可少的手段。把在母語音樂課程資源開發(fā)中積累的經驗,遇到的問題,上升到理論的高度并寫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科研論文,及時充實到音樂教材和課堂之中,使教師真正成為音樂新課程的研究者與設計者、開發(fā)者與建設者。

四、綜合素質的培養(yǎng)

21世紀不僅是信息時代,也是知識爆炸的時代??茖W發(fā)展到今天’己從逐步分化走向綜合階段,從高度分化走向高度綜合,而以高度綜合為主的階段。’種知識互相滲透,邊緣學科、交叉學科、高新技術的發(fā)展使教育內容更加豐富。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樹立知識、能力、素質全面發(fā)展的人才觀。

音樂新課標提倡學科綜合。母語音樂課程資源的綜合開發(fā)包括母語音樂與同領域之間的綜合,母語音樂與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姐妹藝術的綜合,母語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它學科如歷史、地理、生物等的綜合。綜合應以地域性的母語音樂為內容主線,構建起與其他藝術門類及其他學科的聯系。這就要求教師必須具備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較高的專業(yè)造詣,熟悉自己專業(yè)和這個地域及民族音樂的最新科學成果和發(fā)展趨勢,掌握相近的橫向學科的發(fā)展方向。原來那種單一型知識結構的人才己不能適應新世紀的教學需要,復合型人才將在新世紀競爭中取得絕對優(yōu)勢。

因此,必須掌握以下幾個方面的知識:

1.掌握政治、史學、哲學、社會學、美學、民族學和宗教等方面的基礎知識,掌握一至兩門外語及計算機知識,以便開展多媒體教學。

2.掌握系統的母語音樂理論知識。這是一個龐大的知識系統,我們可以先從身邊的如鄉(xiāng)土音樂知識開始了解挖掘,不斷整理,并和其—區(qū)通過多種交流平臺共享樂理論知識、民族民間音樂知識、音樂史常識、樂理知識等等。

3.掌握豐富的教育理論知識。如系統掌握教育學、心理學、音樂教育學、音樂心理學等方面的知識。

結語

在新的課程觀下,母語音樂課程的開發(fā)應強調賦予學校和音樂教師課程自主權。擁有這種自主權的教師不僅是母語音樂課程的實施者,而且成為母語音樂課程開發(fā)的主人,能夠激發(fā)音樂教師的積極性,提高中學音樂教師的成就感和責任感,推動音樂教師積極參與到母語音樂課程資源開發(fā)中來,有助于音樂教師的專業(yè)成長。在實施學校母語音樂教育以及開發(fā)課程資源的過程中,教師可以有更多的機會與同事交流對話,在遇到困難時促使音樂教師去學習相關的民族音樂文化知識,請教有關的專家、音樂團體的演員、民間藝人等,積極參與有關中國民族傳統音樂文化的學術研究和討論,從多渠道提高音樂教師民族音樂教學的施教能力,使他們本身熱愛民樂、熟悉民樂,既具有一定的民族音樂理論知識’又具有一定的實施民族音樂的實際能力,還對民族音樂教育充滿強烈的熱情和使命感。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中小學母語音樂教育的正常進行,促進母語音樂教育的健康發(fā)展,不斷促進以中華文化為母語的音樂教育體系的建立’提高本民族的整體音樂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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